朱标顿住了。
他本来已经在心里闪过了几种想法,暴力、再度的劝说、给出好处或者直接的威胁等等,也在暗加斟酌哪一种会更有用些,紧接着他就看到了那本书。
前世的经历远没有今生来得波澜壮阔,但它的影响力绝不可以轻易被忽视,如果说现在的朱标,行为处事和能力都来自这个瑰丽壮阔的世界,那么他的性格和习惯,却早就奠定下来。
他是一个爱护书籍的人,家里曾专门买了书柜,也专门买了一些独立架子用来放常用的工具书,与此同时,朱标的占有欲和领地意识很强,每拿到一本书,都会在扉页写上名字和联系方式,以防丢失,且做个标记。
这个习惯延续至今,朱元璋和宋濂、刘基与李善长等人给他送来的书,他都写了名字,甚至还包了书皮。
红娘手里的那本书实在是再眼熟不过了,露出来的几张纸上,朱标以超常的目力,甚至看到了自己的笔记,那是前几年尚显稚嫩的注解。
“唐史?”
“不错,是一本已经在阳世失传的旧书,你认识?”红娘挑眉问道,显然的,朱标的话题成功吸引了她的不多的兴趣。
“是《则天实录》。”
红娘换了一条腿让孟樵子捶着,摸了摸书,爱不释手,回道:“想不到你竟然识字,倒也比大多数蠢猫强,勉强算是弥补别处了。”
按照她的意思,弥补别处估计指的是魅惑本领。
朱标没空计较这个,追问道:“这本书你是从哪里拿到的?”
红娘眯起眼睛,眼眶周围骤然浮现出一圈奇特的艳红色纹路,随后又迅速消失,冷冷道:“关你什么事,你怎么还不走?我警告你,不要挑战我的耐心。”
“你说不说?”朱标也不装什么小家碧玉了——虽然也从来没有那个样子,同样冰冷道,“我的耐心也不多!”
红娘霍然站了起来,身后火红的九条尾巴冲天而起,条条都有自己的生命似的,对准了朱标。她张开了嘴,一口的好牙齿变成野兽特有的尖牙,额头青劲爆出,俨然是准备动手。
无形的妖力震荡,一圈圈向四周散去,薄木制的窗框与桌子架子们承受不住压力,吱啦吱啦生长出裂纹,轰然坠地。那些轻飘飘的装饰品绸幔与窗纸,更是直接飞了出去。
那一件被汤圆说是红娘会很喜欢的红裙子,皱成一团,像是没人会要的垃圾一样,掉在了门外的泥地里。
孟樵子左看看,右看看,扯住红娘的衣袖,